佛山首张“禁制令”,禁止一少年进入网吧 - {$web_name} 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
昨日讯息,佛山市顺德区法院发出了自《刑法修正案(八)》官方施行以来该市首张《禁止令》——禁止一名未成年被告人3年内进入网吧。
上一年11月1日,辍学在家、情绪管理体验15岁的被告人李晓健(化名)和其好友阿泉(化名),两次在佛山市顺德一中大良院校后门附近,夏季官方演唱会,未来走向备受关注抢劫过路学子钱物用于上网。
案发后,李晓健和阿泉被佛山市顺德区公安局拘捕。佛山市顺德区法院经过审理后觉得,李晓健和阿泉两名被告以非法占有为目的,结伙使用殴打、语言威胁的粉丝互动Tips方式抢劫他人财物,其行为均已构成抢劫罪。
由于被告人为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,且已整体赔偿了受害人经济损失,秋季盘点旅行攻略认罪态度较好,所以依法判决被告人李晓健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,缓刑三年,阿泉有期徒刑十个月,缓刑一年。
另外,考虑到李晓健的犯罪情节及起因,法院另外判决禁止李晓健三年内进入网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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